各縣(市、區)醫保局,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市醫保基金中心、市醫保數據監測中心: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規范器官移植環節手術及產科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閩醫保〔2025〕16號)文件精神,建立以服務產出為導向的價格項目管理機制,規范器官移植環節手術及產科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現就規范整合我市器官移植環節手術及產科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整合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一)器官移植環節手術價格項目
1.規范整合我市器官移植環節手術價格項目,設立“心臟移植術”等12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并確定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價格,詳見附件1。
2.修訂“角膜移植術(干細胞移植)”等價格項目2項,詳見附件2。
3.對應規范整合項目,同步停用我市“心肺移植術”等39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詳見附件3。
(二)產科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1.規范整合我市產科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設立“產前常規檢查”等30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并確定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價格,詳見附件4。
2.對應規范整合項目,同步停用我市“產前檢查”等36項產科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詳見附件5。
二、醫保配套政策
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器官移植環節手術及產科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執行全省統一的醫保屬性,醫保限定支付范圍和個人先行自付比例,超出項目價格以上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三、工作要求
(一)各級醫保部門要及時做好信息系統的維護與更新工作,確保政策有效落地。加強對醫療機構項目對應、費用結算及醫保支付工作的指導。開展新政策實施跟蹤監測,強化相關費用審核監管,確保醫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價格政策規定和臨床診療規范向患者提供服務,規范收費行為,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做好價格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認真做好本單位收費系統的維護與更新工作。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以往有關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報告市醫保局。
附件:1.龍巖市器官移植環節手術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公立醫療機構價格表
2.龍巖市修訂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
3.停用器官移植環節手術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
4.龍巖市產科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公立醫療機構價格表
5.停用產科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
龍巖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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