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失業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實施方案》,在全省范圍內統一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和費率。從2023年1月1日起,統一以我省上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和300%分別作為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低于本省上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的,逐步提高到60%;參保用人單位繳費基數按照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確定。繳費費率全省統一,單位按照與之建立勞動關系職工的月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其月工資總額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降費率政策。
市本級、新羅區由每月1372元、1470元、1568元統一提高至1764元。
永定區、漳平市、上杭縣由每月1267元、1357.5元、1448元統一提高至1629元。
武平縣、長汀縣、連城縣由每月1162元、1245元、1328元統一提高至1494元。
市本級及各縣(市、區)經辦機構聯系電話
市本級:0597-3298293
新羅區:0597-3225681
永定區:0597-5836191
上杭縣:0597-3837848
武平縣:0597-4832432
長汀縣:0597-6831065
連城縣:0597-8929727
漳平市:0597-753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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