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強對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精準保障力度,綜合考慮龍巖中心城區主城區保障性住房房源情況,決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恢復龍巖中心城區主城區廉租住房實物申請。申請人可通過手機應用市場下載“公租房”APP或至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政府進行申請,申請的條件和審批等仍根據《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龍巖中心城區主城區保障性住房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龍政辦〔2017〕212號)文件實施。
一、申請人
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人。申請家庭成員僅包括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共同申請人應當共同生活,并且相互之間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辦理申請、選房等事項。
二、申請條件
申請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戶籍在龍巖中心城區主城區劃分范圍(以下簡稱“劃分范圍”)內的,須取得新羅區戶籍滿1年,并在新羅區工作或居住。申請人戶籍在劃分范圍外的(新羅區城市低保對象除外),除須取得新羅區城鎮戶籍滿1年,還應在劃分范圍內有穩定職業,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并在新羅區連續繳納養老保險滿1年且在申請時繳存狀態仍然正常。
2.自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含單身人員)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1360元;
3.家庭人均財產低于42720元;
4.在新羅區范圍內無自有房產(含住房和非居住類房屋,下同);
5.申請家庭自申請之日(含)起,未擁有機動車輛(微型貨車、低速貨車、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除外);
6.單身人員須年滿40周歲(新羅區城市低保對象除外)。
三、審批流程
保障性住房配置各責任單位應嚴格按照龍巖中心城區主城區保障房配租配售審批流程圖,在規定的辦理時限內完成龍巖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統網上審批,實現“業務公開、過程受控、全程在線、永久追溯”和住房配置環節程序標準化、流程統一化、監察信息化和服務透明化。
溫馨提醒: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無需任何中介費用,也不存在可通過內部關系申請,請廣大市民朋友勿聽信謊言或點擊不明鏈接,按照正規渠道與流程申請辦理公共租賃住房,不給騙子可乘之機,如有相關疑問請積極撥打咨詢電話或至市建設大廈龍巖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咨詢,避免財物受損。(咨詢電話:3088100、229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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