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機關各科室、直屬事業單位,各縣(市、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閩政辦〔2018〕7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部門權責清單管理的通知》(巖委編辦〔2023〕44號)有關規定,按照市體育局“三定”規定,做好市體育局權責事項動態調整工作。權責清單共計54項,其中:行政許可4項、行政處罰4項、行政監督檢查3項、行政確認2項、其他行政權力4項、其他權責事項37項。
動態調整內容為新增行政許可2項: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場地審批、舉辦高危險性體育賽事活動許可;取消其他行政權力1項:“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批準”。該項轉為行政許可,名稱改為“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場地審批”。調整依據為: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國辦發〔2023〕5號)、《福建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公布福建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閩審改辦規〔2023〕1號)、《龍巖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公布龍巖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巖審改辦〔2023〕3號)及市體育局“三定”方案。
各權責清單實施主體和責任主體要嚴格按照公布的權責清單履職盡責,擔當作為,規范用權,嚴格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切實維護權責清單的嚴肅性、權威性。
進一步推動行政權力公開運行。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及時在市政府網站、部門網站和省、市網上辦事大廳公開權責清單,接受社會監督,推進行政權力運行陽光化。
附件:龍巖市體育局權責清單
龍巖市體育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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