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閩安-2025”地震應急綜合演練期間進行無人駕駛航空器管控的通告
為確保“閩安-2025”地震應急綜合演練安全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25年5月8日8時起至18時,5月9日8時至14時,未經批準,禁止一切單位和個人在曹溪街道、西陂街道上空300米高度以內,半徑1公里范圍內進行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因特殊情況需利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進行飛行活動的,必須依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后,方可在指定時間和區域內進行飛行活動。對擅自進行飛行作業或未經批準飛入禁飛區域的單位、組織和個人,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龍巖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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