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福建省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實施細則》實施辦法解讀
- 時間:2025年4月8日 16:00-17:00
- 嘉賓:龍巖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蘇瑤媛
- 摘要:2025年2月27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福建省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實施細則》,于3月1日起施行。《實施細則》堅持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關于建立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醫保監管觸角延伸至具體人員,對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實施“駕照式記分”,通過動態精細管理著力健全基金監管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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