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國新時代“楓橋經驗”優秀案例年度征集活動中,漳平法院《“人大代表+法官”矛盾糾紛化解“四四機制”工作法》入選全國新時代“楓橋經驗”優秀案例。
近年來,漳平法院不斷健全完善與人大代表的溝通機制,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來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務人民的優勢,邀請人大代表參與矛盾糾紛調解,助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形成矛盾糾紛化解的工作合力,探索矛盾糾紛化解“四四機制”工作法,密切聯系全國、省、市、縣四級人大代表,四級聯調,邀請人大代表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推進“理事公”“娘家人”“和睦里”“三杯茶”四個調解法,“線上+線下”齊頭并進,做實“抓前端、治末病”,推進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和平安建設,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建設平安和諧的法治社會環境貢獻司法力量。
一、“人大+法院”,聯袂推進糾紛靠前化解。
瞄準靶向,深挖代表履職與法院工作的結合點和著力點,發揮人大代表貼近群眾優勢,聯動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聯合出臺工作方案,明確人大代表參與矛盾糾紛化解的工作方式、工作職責和調解事項,確保工作有指引、管理有依據。
在訴訟服務中心、人民法庭均設立“人大代表調解室”,配齊基礎辦公、遠程調解等設備,為人大代表參與調解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專門聘請6名熱心法治事業的人大代表作為人民法院特邀調解員,共同化解基層矛盾糾紛
二、“代表+法官”,聚力推進糾紛高效化解。
“老板遲遲不發工資,人也聯系不上,一家老小全靠我的工資養活,你們一定要幫我討回公道。”挑沙工小李焦急地來到永福法庭尋求幫助。承辦法官了解情況后,當即聯系當地的全國人大代表、永福鎮西山村黨支部書記陳東海協助調解糾紛。陳東海利用“理事公”身份,從誠實守信、以誠為本等村規民約出發,與矛盾雙方共商解決辦法。通過多方協作聯動、耐心釋法說理,沙場老板認識到錯誤并當場向小李支付勞動報酬。
注重發揮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和法官職業優勢的互補作用,實現“代表+法官”同頻共振,釋放疊加效應,實現“1+1>2”的矛盾糾紛化解效果。大力推行“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機制,密切聯系所在村居的人大代表,協同化解矛盾糾紛,努力實現糾紛不出村鎮。
三、“說理+釋法”,融合推進糾紛精準化解。
代表具備“說理優勢”,法官具備“釋法優勢”,漳平法院協同人大建立人大代表調解人員信息庫,案件承辦法官根據代表職業特長、工作優勢和案件性質、復雜程度、涉及專業知識領域等方面進行分析研判,在征得同意情況下,有序安排人大代表協同參與調解。2023年以來,邀請人大代表參與訴前糾紛化解266件,成功化解179件,“說理+釋法”多措并舉,有效提高糾紛調解精準性。
“人大代表+法官”矛盾糾紛化解“四四機制”工作法緊緊圍繞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實踐要求,切實做到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體現了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實現路徑,為更好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建設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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